就學貸款: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壹、申請日期:依學務處生活事務組公告為主
貳、申請要件(免附證明資料,由本處向財稅中心查核)
年收入標準 在學期間貸款利息負擔
114 萬元以下者 1.由教育部負擔
114 萬元至120 萬元者 1.教育部補貼半額利息
2.每月向台灣銀行繳納利息
備註:
1.家中有兩人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貸款利息需自行負擔、每月向台灣銀行繳納利息。
2.中低收入戶標準:及父母親及本人﹝已婚者為配偶及本人﹞加總之年收入。
3.申請條件為()者需附本人及另一兄弟姐妹之學生證影本證明。
參、貸款金額:
一、可貸款項:學雜費、實習費、私校退撫基金、學生平安保險費、住宿費之總額(校外住宿費最高可貸18000元)、書籍費3000
二、欲超貸者,請持本公告交予台灣銀行行員
三、進修學士班同學可採加貸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之方式,解決開學後增修學分費用之問題。
肆、特別事項:
一、台灣銀行網站:https://sloan.bot.com.tw
二、就讀每一教育階段(高中或大學期間),皆應重新辦理對保,或至原分行辦理延期還款,否則屆時無法撥款。
三、初次對保或重新對保者請持父母及申請人的身份證及印章【滿20歲以上只需一位保人】
四、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應先辦理減免,再申請就學貸款。
五、南華大學就學貸款切結書,請上學務處生活事務組網頁下載
六、業務承辦人:學務處 生活事務組 吳小姐;分機:1221
項次   備註
1 註冊繳費單 文件資料繳至台灣銀行
2 就學貸款申請書
3 最近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
4 學生證(新生錄取通知單)
5 印章(學生本人、家長或保證人)
6 身分證(學生本人、家長或保證人)
7 註冊繳費單 郵寄至學務
處生活事務組
8 南華大學就學貸款切結書
9 台銀第二聯(學校收執聯)
10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是戶口名簿】(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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