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生注意事項:
1.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錄取本校之考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均應於113.06.06 及 07日每日9:00~21:00止向大學甄選委員會網路辦理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凡未依規定之登記期間及登記方式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2.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辦理統一分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間:113.06.06(四)至113.06.07(五),每日9:00~21:00止。其他相關規定與日程,請詳閱「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3~17頁。
3.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將於113.06.13(四)上午9時起公告錄取生統一分發結果,本校於公告分發結果後一週內寄發分發錄取通知單。
4.※成績單將於113.05.31(五)以『限時專送』郵寄,請考生注意收件。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登記志願序作業
自113.06.06(四)至113.06.07(五)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提醒: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註:僅錄取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