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繁星推薦
招生管道 |
系所名稱 |
招生名額 |
繁星推薦 |
數位行銷組 |
4名 |
經營管理組 |
3名 |
|
申請入學 |
數位行銷組 |
8名 |
創新創業組 |
7名 |
|
經營管理組 |
8名 |
|
服務業管理組 |
7名 |
|
分發入學 |
企業管理學系 |
1名 |
113學年度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
l 數位行銷組
南華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數位行銷組 |
學測、英聽檢定 |
分發比序項目 |
||
科目 |
標準 |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
校系代碼 |
05902 |
國文 |
底標 |
|
學群類別 |
第一類學群 |
|||
招生名額 |
4 |
|||
可填志願數 |
27 |
|||
外加名額 |
1 |
|||
可填志願數 |
23 |
|||
備註 |
一、本系教育目標係「為服務業培育具備溝通合作、自覺學習特質之組織人資管理或行銷企劃的創業管理人才」。 |
l 經營管理組
南華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經營管理組 |
學測、英聽檢定 |
分發比序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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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標準 |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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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系代碼 |
05902 |
國文 |
底標 |
|
學群類別 |
第一類學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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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3 |
|||
可填志願數 |
27 |
|||
外加名額 |
1 |
|||
可填志願數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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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本系教育目標係「為服務業培育具備溝通合作、自覺學習特質之組織人資管理或行銷企劃的創業管理人才」。 |
l 重要時程
重要提示 |
1. 自109學年度起,牙醫學系由第三類學群調整至第八類學群辦理招生。第八類學群含醫學系及牙醫學系,招生方式請參閱本簡章各項規定。 2. 自111學年度起,推薦報名參加本招生之考生,其於分發比序或篩選之在校學業成績採計範圍,調整為高一、高二及高三上各學期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範圍請參閱本簡章相關規定。 3. 獲推薦學校推薦至第八類學群之學生,若通過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於報名參加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時,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若通過牙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於報名參加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時,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牙醫學系。 4. 「113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及「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報名本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 5. 報名參加本招生之每一考生,皆應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自行設定個人專屬之密碼。本組密碼係為錄取(篩選)結果查詢、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等系統所需輸入的證號,請妥善保管,切勿將密碼告知他人。 6. 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7. 第八類學群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
項目 |
日期 |
|
招生簡章公告 |
112.11.03(五) |
|
招生簡章發售 |
112.12.01(五) |
|
中度或重度聽障生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申請及寄送證明文件 |
113.01.16(二)至 113.01.17(三) |
|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學科能力測驗 |
113.01.20(六)至 113.01.22(一) |
|
甄選委員會公告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審查結果 |
113.01.29(一)下午 2 時 |
|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 |
美術組:113.01.29(一)至 113.01.30(二) |
|
推薦學校將在校學業成績資料檔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
113.02.20(二)至 113.02.21(三) |
|
推薦學校至報名作業系統取得甄選委員會計算完成之在校學業成績資料(含「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百分之50之學生名單) |
113.02.27(二) |
|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寄發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知單 |
113.02.27(二) |
|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寄發術科考試成績通知單 |
113.02.29(四) |
|
報名考生上網設定個人專屬之密碼 |
113.03.05(二)至 113.06.16(日) |
|
推薦學校向甄選委員會辦理繳費 |
113.03.12(二)上午 0 時起至 |
|
推薦學校向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 |
113.03.12(二)至 113.03.13(三) |
|
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 |
甄選委員會公告錄取名單並函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委員會錄取名單 |
113.03.19(二)上午 9 時 |
錄取結果複查截止 |
113.03.20(三)中午 12 時止 |
|
錄取生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
113.03.19(二)至 113.03.21(四) |
|
第八類學群 |
甄選委員會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
113.03.19(二)上午 9 時 |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複查截止 |
113.03.20(三)中午 12 時止 |
|
大學寄發(或公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相關資料 |
大學自訂(詳校系分則) |
|
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
大學自訂(詳校系分則) |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面試)日期 |
大學自訂(113.05.16 至 113.06.02) |
|
大學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試成績單 |
大學自訂(113.06.03前) |
|
甄試成績複查截止 |
大學自訂(詳校系分則) |
|
大學上傳錄取結果(含成績複查結果)至甄選委員會 |
113.06.03(一)中午 12 時止 |
|
甄選委員會公告錄取名單 |
113.06.05(三)上午 9 時 |
|
錄取生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
113.06.13(四)至 113.06.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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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委員會函告錄取生入學名單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
113.06.24(一)中午 12 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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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大學徵選入學委員會-繁星推薦網頁 ←←請點選
重要提示 |
1. 自109學年度起,牙醫學系由第三類學群調整至第八類學群辦理招生。第八類學群含醫學系及牙醫學系,招生方式請參閱本簡章各項規定。 2. 自111學年度起,推薦報名參加本招生之考生,其於分發比序或篩選之在校學業成績採計範圍,調整為高一、高二及高三上各學期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範圍請參閱本簡章相關規定。 3. 獲推薦學校推薦至第八類學群之學生,若通過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於報名參加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時,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若通過牙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於報名參加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時,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牙醫學系。 4. 「113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及「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報名本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 5. 報名參加本招生之每一考生,皆應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自行設定個人專屬之密碼。本組密碼係為錄取(篩選)結果查詢、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等系統所需輸入的證號,請妥善保管,切勿將密碼告知他人。 6. 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7. 第八類學群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本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
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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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公告 |
112.11.03(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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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發售 |
112.12.01(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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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或重度聽障生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申請及寄送證明文件 |
113.01.16(二)至 113.01.17(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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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學科能力測驗 |
113.01.20(六)至 113.01.2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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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委員會公告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審查結果 |
113.01.29(一)下午 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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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 |
美術組:113.01.29(一)至 113.01.30(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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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學校將在校學業成績資料檔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
113.02.20(二)至 113.02.21(三) |
|
推薦學校至報名作業系統取得甄選委員會計算完成之在校學業成績資料(含「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百分之50之學生名單) |
113.02.27(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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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寄發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知單 |
113.02.27(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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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寄發術科考試成績通知單 |
113.02.29(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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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考生上網設定個人專屬之密碼 |
113.03.05(二)至 113.06.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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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學校向甄選委員會辦理繳費 |
113.03.12(二)上午 0 時起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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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學校向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 |
113.03.12(二)至 113.03.1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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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 |
甄選委員會公告錄取名單並函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委員會錄取名單 |
113.03.19(二)上午 9 時 |
錄取結果複查截止 |
113.03.20(三)中午 12 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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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
113.03.19(二)至 113.03.21(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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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類學群 |
甄選委員會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
113.03.19(二)上午 9 時 |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複查截止 |
113.03.20(三)中午 12 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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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寄發(或公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相關資料 |
大學自訂(詳校系分則) |
|
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
大學自訂(詳校系分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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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面試)日期 |
大學自訂(113.05.16 至 11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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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試成績單 |
大學自訂(113.06.03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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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成績複查截止 |
大學自訂(詳校系分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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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上傳錄取結果(含成績複查結果)至甄選委員會 |
113.06.03(一)中午 12 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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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委員會公告錄取名單 |
113.06.05(三)上午 9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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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
113.06.13(四)至 113.06.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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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委員會函告錄取生入學名單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
113.06.24(一)中午 12 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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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BE 華文商管學院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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