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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113學年度申請入學分發率

 

一、畢業應修學分數
各學年度入學生新生(含境外生),依據入學學年度開課時序表完成通識課程及專業課程。(課程時序表
)

二、選課學分數規定

1. 日間部學士班: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6學分,不得多於25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不得多於25學分。
以上所指學分數,包含輔系、雙主修及體育學分。

三、選課程序

1. 查詢各開課單位「開課時間表」或「教學綱要」可上網由【校務行政系統/課程資訊】選擇開課單位及課程連結查閱。

2. 網址:http://std.nhu.edu.tw/或由【南華大學網頁】【校務行政系統】【教務公共查詢】【課程資訊查詢】此為無帳號密碼時可查詢本校課程之方式

四、網路選課系統及操作手冊

1. 選課網址:http://std.nhu.edu.tw/或由【南華大學網頁】【校務行政系統】【選課、扺免、課程問卷】【學生-網路選課系統】登入。此為有帳號密碼時可查詢本校課程之方式

2. 新生各項電腦作業操作手冊及說明,網址ftp://203.72.2.20/或由【南華大學網頁】【校務行政系統文件下載】【新生操作手冊區】下載相關文件。

五、選課作業相關規定:學生選課分初選、加退選、補選及棄選四階段實施。

1. 初選日期(1年級新生)

(1)大學部新生:開學前一週,正確日期請參照教務處公告。

(2)新生於規定之加退選期間,直接進【學生-網路選課系統】辦理相關必()修課程之加退選作業,各課程皆設有修課人數上()限,如該課程選課人數已滿,則將無法加選該課程。當大學部退選人數至第15人時,則無法於網路上辦理退選,請由選課系統印出書面選課單,請授課教師簽章後,請同學於加退選結束前將正本送交系辦彙整,並自行影印備查,各系所於加退選結束後將此類學生之書面選課單送交教務處處理。

(3)請留意自己是否已列入授課教師之點名表內,以免因選課疏失而無法獲得成績

2. 補選日期開學後三週內,正確日期請參照教務處公告。

(1)符合下列資格之學生得至教務處辦理補選。
教務處於加退選結束後公告停開課程,如修習學分數未達本校學則規定之下限者,得補足最低學分數。

(2)所屬院、系、所主管要求加(退)選某課程者,得補加(退)選該課程。

(3)學分抵免核准後,須補辦退選某課程者,得補退選該課程。

3. 棄選日期學期中前後,正確日期請參照教務處公告。

(1)學生每學期於加退選後,若因個人身心之特殊狀況或家庭發生變故,致使不能專注於課業時,得申請辦理棄選。棄選以一科為原則。

(2)申請棄選之學生,每學期棄選後修讀總學分仍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

(3)學生每學期申請棄選之截止時間為期末考試之四週前。

六、上課教室代碼及上課時間表:
本校上課教室代碼區分如下:
『C』為成均館;『S』為學海堂;『H』為學慧樓;『Z』為中道樓;『W』為無盡藏。

日間部各學制上課時間表:

午別

上午

下午

節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時間

08:10

09:00

09:10

10:00

10:10

11:00

11:10

12:00

12:10

13:00

13:10

14:00

14:10

15:00

15:10

16:00

16:10

17:00

17:10

18:00

18:10

19:00

進修學士班各節次上課時間表:

午別

下午

晚上

節次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時間

13:10

14:00

14:10

15:00

15:10

16:00

16:10

17:00

17:50

18:35

18:40

19:25

19:30

20:15

20:20

21:05

21:10

21:55

 

備註:其他未詳盡事宜,請依照本校教務處公告『選課作業流程與須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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