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標準 | 在學期間貸款利息負擔 |
114 萬元以下者 | 1.由教育部負擔 |
114 萬元至120 萬元者 |
1.教育部補貼半額利息 2.每月向台灣銀行繳納利息 |
備註: 1.家中有兩人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貸款利息需自行負擔、每月向台灣銀行繳納利息。 2.中低收入戶標準:及父母親及本人﹝已婚者為配偶及本人﹞加總之年收入。 3.申請條件為(三)者需附本人及另一兄弟姐妹之學生證影本證明。 |
項次 | 文 件 | 備註 |
1 | 註冊繳費單 | 文件資料繳至台灣銀行 |
2 | 就學貸款申請書 | |
3 | 最近3 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 | |
4 | 學生證(新生錄取通知單) | |
5 | 印章(學生本人、家長或保證人) | |
6 | 身分證(學生本人、家長或保證人) | |
7 | 註冊繳費單 |
郵寄至學務 處生活事務組 |
8 | 南華大學就學貸款切結書 | |
9 | 台銀第二聯(學校收執聯) | |
10 |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是戶口名簿】(三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