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
【學務處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收件至2/15截止

【就學貸款資料繳交截止日:113/01/15-02/15)
【請多加利用台銀線上申貸,可免收線上申貸手續費ㄛ。】

1.在校生及已完成選課之延畢生,請至學校首頁查詢繳費單金額,113/01/15台灣銀行已開始辦理對保,並於113215日前台銀對保單第2(學校存執聯)校外租賃契約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2.請多加利用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貸—簡訊 OTP 認證」(無須在臺銀開戶,詳細步驟請至台銀網站就貸網頁查詢),完成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對保。(但不含、新生、申貸生活費與初次申請的同學)。

3.線上申貸者,請務必在台銀對保單第2聯(學校存執聯)右上角姓名的地方簽名,(已繳交,未簽名同學請開學後補簽),說明如附件。

4.逾期未交對保單第二聯,視同未完成註冊手續

5.教育部請各校確實查核校外住宿相關證明:

*學生申請校外住宿貸款,學校應確實查核學生之住宿契約並應保留契約影本,避免產生詐領貸款情事(如實際住家裡卻申請住宿費貸款)

*故未實際於校外租屋的同學請勿申貸「校外住宿費」,學校將請您提供租賃契約影本以便查核若無法提供則已申貸之校外住宿費金額將以溢貸方式退還台銀

6.相關網站:http://life3.nhu.edu.tw/Web/Pages?mid=741

※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之條件:實際規定以教育部公告為主

1.A類: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免息)。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2.B類:家庭年所得為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免息)。

3.C類:(1)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 自付全息) 。

(2)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息) 。

4.學生本人、父母、配偶、保證人,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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